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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陸親屬來台探親,探病,奔喪送件須知
(一)大陸地區必備資料:
1.申請來台者最近二吋半身照片一張.
2.申請來台者之身份証影本.
3.大陸地區公証處所發,親屬關係公証書乙份.
4.主申請人如須有人陪同,則必須出示醫師証明不良於行,陪同人方可來台.
(二)台灣地區必備資料
(探親)
1.保証書一份.
(須至戶籍所在地,之派出所辦理對保,方可有效)
2.保証人身份証影本一份.
3.探親對象六個月內,戶籍謄本正本乙份.
4.探親對象,身份証影本一份.
(三)台灣地區必備資料
(探病,奔喪)
1.公,私立大型醫院二個月內病情診斷書.
2.奔喪者應備六個月內之死亡証明書.
3.奔喪者應備除藉戶藉謄本,或法院裁判書等足資証明文件.
★旅行社代辦服務項目包括:
1.香港--台灣來回年票.
4.代領來台入出境證.
2.香港機場接送及一晚食宿. 5.香港機場稅.
3.一次接機,一次送機服務. 6.香港入境擔保.
★注意事項:
1.于1994年元月份,大陸人民可直接由大陸任何口岸直接進入香港,到達香港時時請在機場內,未出境前先打市內免費電話與我們香港的人員聯絡以便接您。
2.如果您是由深圳入關,在香港關口須耗時大約二小時,請自備口糧及飲料。本公司是由九龍火車站開始接貴客戶,因此在進入香港前須準備一些港幣。(尤其是銅板,以便打電話用)
【 聯 強 旅 行 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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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雄辦事處:
高雄市中正四路211號18樓之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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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07)215-4880 傳真: (07)216-879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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